平顶山市财政局积极开展农田建设补助及农业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农业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推行涉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政策精神,日前,市财政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对2017—2019年度农业重点项目资金和部门预算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界定绩效评价范围。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其他部分农业项目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部门预算开展整体预算绩效评价。

  二、明确绩效评价内容。对2017—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产出、效益和满意度评价。对个别未设定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要运用多种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分析财政资金投入所达到的成效。对重点突出政策性评价的项目,需分析该专项资金设立以来所开展工作、取得成绩、存在问题等。

  三、部署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8月10日前单位自评价,9月30日前财政再评价。按照《河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精神,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