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财政局荣获 “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抓好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为着力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约意识,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建设。被授予“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机构节能保障力。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了主要领导带队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主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分管、机构健全、上下协调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机构节能影响力。大力开展日常宣传,利用专题讲座、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工作微信群等途径广泛宣传节能政策、节能知识,在用水、用电等场所设置节能温馨标语牌,营造“崇尚节约、人人节约”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强体魄、创文明、倡节能、促环保”健步走活动,倡导绿色出行。

  三、强化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机构节能落实力。建立健全用电、控温、节水、燃油及垃圾分类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节能降耗,优先采用环保、节能型电器和设备,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灭,防止“长明灯”现象,做到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相结合,树立节约新风尚。

  四、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提升机构节能约束力。结合实际,不定期开展节能情况巡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整改,并组织开展用能情况通报公示,上紧厉行节约的总发条,强化机构日常节能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有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