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举措加强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10 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平顶山市财政局道路救助中心坚持以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生命健康为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政策制度,规范高效开展我市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继2020年荣获先进单位后,再次获得2021年度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先进单位。

一、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严格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021年全市争取省级补贴资金1560万元,2020年结余的420万元,及时与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中原农险)结算垫付资金,2021年全市受理审核垫付217件,垫付抢救费1245万元。

二、建立救助基金追偿机制。健全救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救助基金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追偿工作机制,在积极开展救助的同时,通过司法诉讼、协商、自主追偿等方式向事故赔偿义务人开展追偿,保证救助基金持续良性运转。

三、探索为民服务新举措。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宗旨,会同中原农险、交警队和医院共同讨论事故救助过程中的制约因素,针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一套规范有序、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道路救助基金扶危救急的积极作用。

四、提升救助基金工作质量。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每次事故中的不同情况,政策依据及存在问题内容不同,积极组织有关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充分发挥救助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做好救助基金年度统计、分析、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