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发布日期:2022-12-01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财政局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积极落实各项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成本。持续实施涉企收费减免,对参与平顶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免收投标保证金、免除履约保证金;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并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要求对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并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组织召开2022年度“政采贷”推介会,邀请我市8家合作银行和约120家代理公司参加会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密切“银企”沟通交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规模。2022年以来,累计为23家企业融资5972万元,切实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全面清理取消涉及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在线监管,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