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做好“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

发布日期:2023-02-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传递党和政府对全市困难群众的温暖关怀,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发放“爱心消费券”的工作部署,联合市商务局、市民政局为全市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每人300元的“爱心消费券”。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会同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对全市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券”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业务骨干指导、审核各县(市、区)制定的具体发放方案,确保全市“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及时拨付资金。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爱心消费券”资金要求,会同市商务民政测算、分配全市“爱心消费券”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1月20日,全市各级财政共拨“爱心消费券”资金483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6人。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爱心消费券”资金使用督导检查,认真做好“爱心消费券”核销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同时建立绩效执行情况定期监控制度,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