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这样"护犊子",就犯错误了

发布日期:2020-04-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第一单元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指定管辖,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李谦,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谦利用担任中共保定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保定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中共衡水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姜国文决定逮捕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国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新华社)


    湖南省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南省纪委监委)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

长白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白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英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消防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白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山西省纪委监委)

湖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期,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工会主席彭开宏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9年1月,彭开宏在单位提醒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操办儿子婚宴后,仍宴请48名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66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彭开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金予以退还。

  2.武汉新港阳逻保税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原纪委书记谢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3月23日,谢琪在公司值班时,安排司机用公车送其哥哥及一位同伴返回武汉市内。另外,2019年1月11日和2月13日,谢琪两次用公车接其爱人回家。谢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武汉新港阳逻保税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3.黄石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程文胜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并瞒报问题。2018年5月,黄石市纪委检查发现程文胜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10.66平方米。此前,市体育运动学校在向市体育局报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时,未如实报告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程文胜明知其办公用房超标仍签字同意瞒报。程文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随州市民防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严国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随州市民防办以每月30天480元的标准向10名参与地震台站值班的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艰苦地震台站津贴共11.3424万元,违反了人社部门以实际值班天数发放该津贴的批复要求。严国强分管机关、财务等工作,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贴予以退缴。

  5.仙桃市成人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校长代俊川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5月,代俊川带领党员教职员工一行24人,赴红安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结束后在罗田县天堂寨旅游一日。事后,经代俊川签批,市成人教育中心将旅游相关费用6690元用公款予以冲销。代俊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旅游费用予以退缴。(湖北省纪委监委)


第二单元   

党员干部操办婚礼,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不允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1条明确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给予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员干部公私不分、我行我素,把按规定操办儿子婚宴的提醒当“耳旁风”,党纪处分没商量。4月21日,湖北公开通报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工会主席彭开宏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彭开宏在单位提醒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操办儿子婚宴后,仍宴请48名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66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金予以退还。

  公车姓公不姓私,公车私用不允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年多了,这是连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规矩。然而,依然有干部搞“车轮上的腐败”,仿佛自己活在“世外桃源”里。

  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党纪处分没商量。4月21日,湖北公开通报武汉新港阳逻保税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原纪委书记谢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3月23日,谢琪在公司值班时,安排司机用公车送其哥哥及一位同伴返回武汉市内。2019年1月11日和2月13日,谢琪两次用公车接其爱人回家。谢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这是赤裸裸的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条明确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

  党员干部亲清不分,党纪处分没商量。3月30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被“双开”,其违纪问题就包括“为亲属承揽工程提供帮助”。

  利用职权将亲属调入下属企业工作,这是党纪所不允许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7条明令禁止“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

  党员干部在企业搞“近亲繁殖”,党纪处分没商量。4月13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总会计师郭云被“双开”的消息,其违纪问题之一,就是“利用职权将亲属调入下属企业工作”。

  靠山吃山、损公肥私,同样是党纪所不允许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1条明令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

  党员干部损公肥私,党纪处分没商量。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总会计师郭云被“双开”,其违纪问题中很扎眼的一条就是:“帮助亲属在下属酒店住宿享受非正常折扣”。

  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为亲属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利用职权将亲属调入下属企业工作,帮助亲属在下属酒店住宿享受非正常折扣……这些看似个人小事、家庭私事,实则不然。

  党的政策不落实、群众身边有腐败,往往与干部为政不廉、担当不够、公私不分、亲清不分有关系。上述典型案例被严肃查处,是对领导干部的最新镜鉴。作为党的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亲与清的关系,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