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清理户外牛皮癣"、"加菜费"…社区书记滥发补助的名目也是醉了

发布日期:2020-05-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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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 案例

广东省兴宁市东街社区党委书记、文教体育服务中心主任邹文忠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5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8起典型案例,广东省兴宁市兴田街道东街社区党委书记、文教体育服务中心主任邹文忠违规发放补助问题是其中之一。

  经查,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邹文忠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以“计育奖”“加菜费”“全民参保调查工作经费”“春节期间值班补贴”“交通劝导工作补贴”“突击清理户外牛皮癣”等名义违规为时任居委干部发放补助合计13.03万元,其中邹文忠违规领取1.14万元。

  2019年12月,邹文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部分  说纪

  今日说案:社区书记以“计育奖”“加菜费”“突击清理户外牛皮癣”等名义违规为时任居委干部发放补助。

  清理规范津补贴发放,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

  翻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廉洁纪律。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19年全国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占比第一。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津补贴当做“送人情”的手段,在小圈子里“送温暖”。例如,有的通过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以值班费、工作表彰为名发放普惠性质的补助或奖励;有的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费用滥发钱物;有的通过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等等。针对诸如此类的问题,必须露头就打、常抓不懈。

  邹文忠身为社区党委书记、文教体育服务中心主任,以“计育奖”“加菜费”“全民参保调查工作经费”“春节期间值班补贴”“交通劝导工作补贴”“突击清理户外牛皮癣”等名义,违规为居委干部发放补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他的被通报,对党员领导干部是警示也是教育。

  津补贴发给谁、如何发,有明确规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好职尽好责,严格管好“钱袋子”,坚决杜绝乱签字、乱发钱。

3部分   曝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焦慧强接受审查调查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巡视员陶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乃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双周通报·第一期 | 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8起典型案例

  1.浙江省舟山市浙江新一海海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瑞江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8年9月9日至17日,蔡瑞江参加由船东协会组织的俄罗斯港口考察活动,此次考察以“旅游团”方式出国,在国外并无实质性考察活动,回国后蔡瑞江未主动报告在国外行程情况,并将出国费用共计22900元在单位报销。2019年11月,蔡瑞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浙江省纪委监委)

  2.吉林省四平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徐立忠等人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徐立忠在担任四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决定对该校4名副校长办公室采取栅隔断方式改造为办公和休息的套间,改造后4间办公用房面积均超出标准。2019年6月,徐立忠和时任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苏丽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校长唐亚民、张艳、孟庆民、宁文斌分别受到组织处理,办公用房已经整改。(吉林省纪委监委)

  3.甘肃省定西市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李虎平、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安林等人虚列资金用于支付接待费用问题。2016年5月,经李虎平召集班子成员以及张安林商议,由张安林先后两次编造虚假会议资料,虚列支出套取资金6.995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历年接待费用等欠账。2019年12月,李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监委)

  4.海南省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陈涛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个体老板倪某所送红包4000元,以及飞天茅台酒、软中华香烟、马鲛鱼、月饼等折价共计12640元节礼。此外,陈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陈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款及违纪礼品折价款予以收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5.福建省武夷山市粮食企业资产管理站党支部书记、军粮供应站站长林雨文违规审批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经林雨文审批同意,以“后勤服务补贴”“粮食收购劳务费”等名义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5.32万元,其本人领取1.53万元。此外,林雨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林雨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福建省纪委监委)

  6.四川省成都市天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华违规发放差旅费问题。2017年1月至7月,汪华在担任成都市成甘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同意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的定额标准,违规发放差旅费14.58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汪华在担任成都市天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同意按照工程部员工每人每年1.078万元、其他部门员工每人每年0.79万元的标准,违规发放差旅费25.069万元。2019年11月,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差旅费予以收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7.广东省兴宁市兴田街道东街社区党委书记、文教体育服务中心主任邹文忠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邹文忠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以“计育奖”“加菜费”“全民参保调查工作经费”“春节期间值班补贴”“交通劝导工作补贴”“突击清理户外牛皮癣”等名义违规为时任居委干部发放补助合计13.03万元,其中邹文忠违规领取1.14万元。2019年12月,邹文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广东省纪委监委)

  8.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赵秀珍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4月,赵秀珍到厦门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赵秀珍未按期返程,而是借培训外出之机,先后在厦门鼓浪屿、普陀寺等景区旅游2天。返回大龙后,赵秀珍公款报销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1096元。2020年3月,赵秀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上缴违规报销资金。(贵州省纪委监委)

成都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大邑县原董场镇铁溪社区党委书记谢仕革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董场镇启动新一轮“4·20”灾后重建土地整理项目期间,该项目户型设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优化调整,镇政府要求相关村(社区)对调整后的户型设计图进行公示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谢仕革只安排对调整后的户型设计图进行公示,未按照要求安排社区干部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起铁溪社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4月,谢仕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堂县水务局供排水管理科李永福等人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至2019年,金堂县水务局供排水管理科科长李永福、副科长唐天在具体负责全县排水管网检测及病害治理项目中,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项目监管走形式、检查验收走过场,既未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实施,又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履约验收,导致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监管资料缺失,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李永福、唐天分别受到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

  3.双流区协和街道红瓦社区党总支委员陈丹履职不到位问题。2013年至2015年,陈丹在负责社区党员发展工作期间,未认真落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材料相关要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未如实记录形成书面材料,致使出现突击补填支委会会议记录、考察情况记录资料,相关材料记录不全、时间逻辑不清、表述不准确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陈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都江堰市原向峨乡石瓮社区村委会主任王廷龙履职不到位问题。2014年4月,都江堰市田中园合作社与原向峨乡石瓮社区签订了种植玉米协议,但田中园合作社后期并未按照协议实施项目。在田中园合作社以协议的种植面积申请成都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生产奖励时,时任村委会主任王廷龙在未核实项目真实性的情况下,在资金申报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村委员会公章。田中园合作社将资金申报表作为部分资料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致使公共财产受到损失。2020年2月,王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侯区住建交局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赵曦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赵曦作为武侯区停车场行业监管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某停车场存在非法经营行为,未采取任何管控措施。2019年5月,在收到群众对该停车场违法经营问题投诉后,才向停车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明知停车场因土地性质问题无法完成整改后,赵曦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管控,任其违法经营持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赵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都市纪委监委)

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咸阳市纪委监委对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阎鸿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为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阎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缺失党性原则,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依然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阎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咸阳市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西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