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 股权转让竟然一人拍板

发布日期:2020-05-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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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冷魁等人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问题召开警示教育反思会。图为会后该公司纪委工作人员向一线员工就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公司制度等了解情况并征集意见。张桄铭 摄

  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是:广东省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冷魁等人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被问责。通报显示,冷魁违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在明知上级主管单位持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擅自签字同意在股权变更文件上加盖公章,并让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甫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使国有资产面临监管漏洞和重大风险。

  擅自同意股权转让

  2018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西部公汽上级集团公司)向宝安区委、区政府反映,西部公汽股东深圳市安道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对外转让其持有的西部公汽1%股份给深圳市中南运输投资有限公司过程中,西部公汽领导班子成员可能存在违纪问题。8月3日,宝安区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对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查。

  “西部公汽属于国有参股企业,股东股权转让是重大事宜,国企领导干部在这个过程中有无请示报告?是否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分析后,专案组人员展开行动。

  专案组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前往西部公汽、股权变更登记处调取相关资料,另一组直接找冷魁等相关人员展开谈话。

  “公司股权转让,是你签批同意使用公章的吧?”专案组人员开门见山问道。

  “我认为不是什么大事,就同意了。当时并不清楚文件盖完章就能直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了。”刚开始,面对专案组的询问,冷魁不以为意。

  “股权变更这么大的事,你为何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

  “我想着自己是一把手,这个事情能拍板。”冷魁在询问中逐渐心虚,“我只是同意盖章,法律文书上签字的不是我……”

  “事后我才意识到,转让这1%的股权后,另外两家股东有可能合并股权,从而代替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控股股东。”他补充道。

  而另外一边,孙甫伶则回答:“我看到冷魁已经签字,他也打电话给我,让我配合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确认之后我也就在文件上签名了。”

  经过专案组多方核查,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冷魁身为西部公汽党委书记、董事长,在明知宝安区政府、区国资委、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直对西部公汽股权转让事宜持明确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转让这一重大事项既不事前请示,也不事后报告,即签名同意在企业变更备案申请书等法律文件上使用公章,并请托时任公司法人代表孙甫伶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名及出借身份证,导致国有资产面临监管漏洞和重大风险。冷魁还存在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孙甫伶还存在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冷魁案发生后,西部公汽公司于2019年10月召开股东会,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将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持股比例恢复为2009年工商登记确认的结构和比例,并于当月撤销冷魁等人违规办理的股权变更登记,消除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规矩缘何成了摆设

  “我在工作中忽视集体决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忘记了党的教育。通过这次教训,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有权不能任性。”事后,冷魁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但调查之初,在面对专案组人员的问询时,冷魁却一度表示,他这样做“问题不大”。

  冷魁认为,自己同意使用公章,只是个小问题。但他认为的“小问题”,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

  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但冷魁作为国企领导干部,明知上级不同意,在做出重大决策时,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充分暴露出其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

  “冷魁等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擅自做主同意办理公司股权转让登记,使国有资产面临监管漏洞和不可预见的重大风险。”宝安区纪委监委案件承办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冷魁纪律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根子在于思想上出了问题、责任心缺失、权力观扭曲。

  “表现在行动中,冷魁没有按照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认为自己作为一把手,就可以随意作出重大事项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本应集体研究讨论的事项,却个人拍板说了算;缺乏大局意识,没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摆布,导致西部公汽股东构成出现重大变化。”该负责人表示。

  乱决策影响恶劣

  “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字眼,不仅出现在冷魁这一起案例的通报中。

   2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0起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其中,崂山区中韩街道文张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平波,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中乱作为受到通报批评。

  此前,文张社区党支部违反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擅自加码要求企业员工在出入证明上加盖社区公章,造成企业人员出入不便,影响了企业复工复产。

  “有的干部浮在表面多深入实际少,能力不足、业务不精,官威比能力大,遇事缺乏调查研究,未经科学论证,搞乱决策、瞎指挥,导致公共利益受损,公共资源浪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丁雪峰认为,一些干部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搞变通、作选择,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甚至“闯红灯”,以集体决策之名集体违规,规避必要程序,谋取局部利益或小团体利益。

  数据显示,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7起,其中,“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方面问题最突出,共计64起,占问题总数的36.2%。

  “在实践中,‘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具体表现为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随意作出决策,按照自己的喜好部署工作,跟着感觉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认为,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使好政策不能完全落地,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势必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