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过年过节,微信红包成为他的敛财工具

发布日期:2021-03-0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案例

  2021年1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发布了一则案件信息:萧山区新塘街道塘里陈社区原居民委员会主任陈佰灿因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经查,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陈佰灿在担任塘里陈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塘里陈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董事会成员期间,利用管理村级事务的职务便利,多次以微信红包、银行转账的形式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合计人民币8万余元,其中一半以上的收受行为发生在春节、双休日等节假日期间

说纪

今日说纪:过年过节,微信红包不能成为党员干部敛财的工具

  春节假期刚过,拼手速抢红包你有没有参与?家人之间抢抢红包,图的是热闹,但有些红包的背后却是“包藏祸心”,不能任性去抢。

  塘里陈社区是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自2014年起,陈佰灿担任塘里陈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塘里陈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董事会成员,负责社区内的行政工作、村级工程项目监管、社区农贸市场管理以及集体资产财务的管理和分配。

  2017年,个体工商户李某想通过管理市场收取租金赚钱,于是找到陈佰灿。为了拉拢他,李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其转了2000元,陈佰灿考虑到自己要出面帮忙协调也就收下了。2019年春节,李某为了表示感谢,又以拜年为由向陈佰灿的微信转了2000元作为新年红包。

  电子红包、网上转账,是这几年新冒出来的“送礼”方式,面额相对较小,往往打着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名义,容易让党员干部放松戒备。第一次收受红包后,陈佰灿也曾担心过。但想想这是别人的一片心意,而且数额也不大,加之微信红包、转账只要对方不说就没人知道,也就愈发大胆起来。

  2019年6月,陈佰灿在社区农贸市场车棚搭建工程中,为施工老板刘某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刘某12000元;2020年7月,陈佰灿在村级道路工程中,为施工老板杜某某谋取利益,收受杜某某8000元;2020年5月至7月,陈佰灿承诺帮助社区暂住人员解决小孩读书问题,先后两次收受社区暂住人员15000元,而这些钱,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获得。另外,陈佰灿在分管市场环境卫生、消防、文明秩序以及拆迁等工作中,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关照,作为回报,相关老板以手机银行转账的形式送给他“红包”3.75万元。

  这些红包往往出现在春节、周末等节假日期间。如,有的个体老板专挑小长假或者周末晚上,请陈佰灿去足浴店放松并随手微信转账发个“慰问”红包。在人情外衣的裹挟下,这些所谓的红包、转账打着过节慰问的“幌子”,极力掩盖着权钱交易的本质。陈佰灿先后累计14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电子红包,共计8万余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上面列举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具体形式不限于这些。在实践中,各地纪委监委会根据收送电子红包的具体情形,认定是否违反党纪。像那些带有工作贿赂性质的微信红包,以微信红包的形式赌博、变相收受贿赂,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等,都触碰了党纪红线。

  为严防以“节日慰问拜访”名义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萧山区纪委区监委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饭局”问题及由此衍生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卡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其中就包括微信红包。

  过年过节抢红包,亲朋好友借此互动、增进感情,无可厚非。但要是把红包当作敛财的工具,那就要追究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