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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平顶山市2024年财政决算
和202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8月28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 宁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12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1%,可比口径增长1.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5965118万元;支出完成45259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6%,同比增长6.6%,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966991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472213万元,支出总计5965118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7209万元,为预算的87%,可比口径增长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1772062万元;支出完成12113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2%,同比增长12.2%(主要是支持农林水、节能环保、科学技术等力度加大),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203378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357338万元,支出总计17720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11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2.4%,同比增长14.7%(主要是鲁山县、宝丰县、叶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4171648万元;支出完成19863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4.6%,同比增长15.2%(主要是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较多),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1098281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1087038万元,支出总计4171648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9183万元,为预算的42%,同比下降23.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892301万元;支出完成5029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2.7%,同比增长49.5%(主要是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较多),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90161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299218万元,支出总计89230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6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592.9%(主要是宝丰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次性收入较多),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24678万元;支出完成6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9.5%,同比下降78.7%(主要是鲁山县上年同期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较多),加上调出资金21407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2634万元,支出总计24678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因收入规模较小,经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86593万元,为预算的109%,同比增长12.8%,加上上年结余1067539万元,总计2554132万元;支出完成1279099万元,为预算的98.7%,同比增长2.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749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275033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76718万元,为预算的108.8%,同比增长13.5%,加上上年结余634548万元,总计1911266万元;支出完成1121723万元,为预算的97.5%,同比增长3.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5499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89543万元。
(五)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上级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历年财税体制改革产生的税收返还基数)和转移支付总计2280451万元,为预算的156.7%,同比下降2%;上级对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总计122041万元,为预算的564.7%,同比增长99.8%(主要是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较多)。上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9562548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191058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7371490万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471892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46558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7325334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125万元,为预算的94.7%,同比增长0.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19124万元;支出完成576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3.9%,同比增长7.5%(主要是农业补贴、农业科技研发、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增加较多),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基金等支出41087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20339万元,支出总计1191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编制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69763万元;支出完成75025元,为调整预算的79.6%,同比增长7.1%(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发展和服务项目等支出增加较多),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75488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19250万元,支出总计16976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未安排,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86万元;支出完成2万元,调出资金63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21万元,支出总计8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65万元,为预算的105.9%,加上上年结余5961万元,总计8726万元;支出完成2058万元,为预算的106.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0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668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限额271225万元,截至2024年底,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余额267250万元,低于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
(八)高新区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216万元,为预算的91.1%,同比下降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58015万元;支出完成407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4%,同比增长0.3%,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16148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1077万元,支出总计580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高新区不编制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52683万元;支出完成313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7%,同比增长54.3%(主要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较多),加上上解上级、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119583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1756万元,支出总计15268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未安排,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26万元,支出26万元,收支相抵,无年终结余。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70万元,为预算的133%,加上上年结余4191万元,总计6261万元;支出完成1453万元,为预算的10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1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808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193942万元,截至2024年底,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189303万元,低于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4年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着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一是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共计2479740万元,有力支持产业发展、重大水利工程、“两重”等项目建设和地方债务化解。加力落实“两新”政策,争取资金53335万元,用于交通运输、教育、医疗、农机购置等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稳定增长。二是用足一系列存量政策。精准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255629万元,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积极推进商品房契税补贴活动,为15798户群众和企业发放契税补贴3134万元。发挥还贷周转金作用,为企业周转资金10885万元。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扩面增量,为31家中小微企业融资10923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全市财政科技支出186376万元,增长31.5%,超额完成省定19%的增长目标,有力支持我市创新生态构建、企业创新研发、高效能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大赛举办等。二是大力支持“两城”建设。筹措资金230579万元,用于白龟湖科创新城核心区、产教融合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尧山实验室、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挂牌运营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筹措资金101653万元,用于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机构运转等,推动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三是培育产业发展动能。筹措资金10444万元,支持我市制造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设立专项资金5000万元,为我市陶瓷产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设立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首批支持项目29个,下达资金5339万元,有力支持我市产业发展。
(三)加强资源统筹配置,着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城市建设扩容提质。筹措资金210663万元,支持市政路桥改扩建、白龟湖生态环湖路、平鲁快速通道等交通路网建设。筹措资金166646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补助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资金47911万元,保障湛河治理、公交发展、供热升级、环境提升等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品质。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筹措资金176352万元,用于农业补贴发放、高标准农田建设、生产奖励、农险政策落实等,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筹措资金101153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连续8年在全省衔接资金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累计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6950万元。投入资金71409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乡村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等,着力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四)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办好民生实事,全市民生支出完成3276828万元,同比增长1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4%,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动态监控“三保”预算执行,落实“三保”标识管理制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二是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筹措就业专项资金21576万元,拨付贴息资金2706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2186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三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完成797087万元,同比增长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6%,生均教育支出达到8499元,同比增长3.2%,圆满完成“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任务。被评为全省财政教育“整体工作较为突出省辖市”。四是加强医疗卫生保障。筹措资金340105万元,支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640元提高至6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89元提高至94元,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307529万元,支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九连增”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筹措资金125921万元,用于弱势群体帮扶、优抚对象补助、高龄津贴发放等。筹措资金17900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中心和托育中心建设等。六是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6938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旅宣传与项目建设等。七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筹措资金99683万元,支持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林业生态建设等,促进绿色发展。八是强力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村(社区)“三资”管理、学生营养餐和养老社保基金三个“小切口”排查整改各类问题920个,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狠抓财政科学管理,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制定市级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考试考务费、大型会展和招商活动项目、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租用等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不断健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科学核定项目支出。全市财政评审项目2009个,审减307745万元,审减率20.3%。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市级财政预算批复的所有项目、市级部门的全部预算支出纳入绩效自评范围,选取14个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做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地方债务管理。将到期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按时偿还。督促指导县(市、区)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切实化解债务风险。用好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争取化债债券805900万元,有效缓解偿债压力。全年完成融资平台退出8家,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有效压降。四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出租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将闲置房产出租全部纳入公物仓管理,对部分闲置办公用房进行调剂、调配,用于扩充教育资源。五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涉及的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的监督力度。围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着力规范财经秩序。对省委巡视反馈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的24家单位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单位整改问题161项。
2024年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部分县(市、区)财力紧张,基层“三保”存在一定困难;房地产市场不容乐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受到较大影响;有些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不习惯“过紧日子”,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县(市、区)债务风险突出,化债任务较重。我们将对以上问题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
三、202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谋划“十五五”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深化改革破难题、以强化管理增效能,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30484万元,为预算的52.2%,同比增长0.2%;支出完成2273024万元,为预算的58.8%,同比下降1.8%(主要是去年同期郏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较多,抬高支出基数)。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2320万元,为预算的59%,同比增长4.1%;支出完成692440万元,为预算的62%,同比增长17%(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城乡社区和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174万元,为预算的10.7%,同比下降34.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支出完成442396万元,为预算的25.8%,同比下降35%(主要是受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收影响,对应安排的支出下降较多)。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267万元,为预算的6.6%,同比下降14.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支出完成61840万元,为预算的12.1%,同比下降57.6%(主要是去年同期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较多,抬高支出基数)。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327万元,为预算的80.2%;支出完成18116万元,为预算的113.2%,同比增长629.6%(主要是宝丰县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较多)。
经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6322万元,为预算的45.6%,同比增长0.2%;支出完成652663万元,为预算的47.6%,同比增长5.8%。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2613万元,为预算的46.2%,同比增长2.8%;支出完成564558万元,为预算的47.4%,同比增长7.7%。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096500万元(均为专项债券),已发行使用新增债券583287万元(均为专项债券);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78121万元(还本124954万元,付息153167万元)。
总体看,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锚定目标、靠前发力,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收入方面,努力克服市场需求不足、房地产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采取定期调度、分包督导、综合治税等有效措施狠抓收入组织,最大限度挖潜增收,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为全市各项重要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支出方面,坚持用政府“过紧日子”换群众“过好日子”,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基层“三保”、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制约财政收入增长,同时“三保”、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进一步凸显,完成全年预算仍需付出艰辛努力。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重点项目和民生财力保障,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收官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和经济形势分析,逐行业、逐税种、逐项目深入研究,全面摸清本地区税源现状,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深入开展综合治税,积极采取措施挖潜促收,坚决做到应收尽收,稳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快推动各类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精准惠企助企,大力培育涵养新增税源。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做好专项债券收储土地工作,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重大战略落实。紧抓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效应,支持做好“两城”建设、“两重”、“两新”、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快设立政府投资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培育社会资本、耐心资本,支持我市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三是强化民生导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把牢支出关口,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落实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生育等方面的补助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三保”支出监控,对“三保”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足用好中央化债政策,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精准拆弹压降存量风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查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源头防控遏制增量风险。积极推动融资平台退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五是强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机制,加快推进成本绩效改革,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有序推进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利用工作。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积极配合支持人大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鼓足干劲,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