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行政执法基层联系点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经过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了27个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设立期限为2年,自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满后自然解除。
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平法政办〔2022〕10号)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支持、配合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开展监督活动,为其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司法行政部门要对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受理、核实反馈、督促整改。
现将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予以公告。
附件:平顶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名单
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