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四字诀”加强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31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财政局道路救助中心认真履行道路救助基金管理职责,不断优化救助流程、持续加强部门协同、拨付专项资金保障、积极宣导救助政策,推动全市救助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最大限度发挥救助基金扶危救急、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一、让制度“管”起来,落实工作到位

  认真贯彻《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实际进一步优化、规范救助工作流程,努力缩短救助申请周期,会同中原农险积极探索建立追偿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推动,不断提高救助工作质量,确保救助基金政策落到实处。

  二、让部门“聚”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利用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审核、及时办理、内部流转,做好救助工作各环节衔接,让申请人少跑路,促进救助工作顺畅、高效开展。按照分工负责的管理要求,做到日常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交流;垫付费用争议等特殊事项通过交警、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专业力量解决;重要工作通过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共同推进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让资金“动”起来,保障工作需求

  加强基金专户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依据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及时将省补资金分配所辖县(市),保障各地救助工作资金需求。持续做好全市道路救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跟踪、掌握各地资金结算情况,对结算滞后县(市)进行重点督导,帮助解决结算工作堵点,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监督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返还追偿资金,保证救助基金持续良性运转。

  四、让群众“用”起来,加强工作宣传

  积极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救助政策、工作动态等进行全面宣传,扩大影响。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点,会同中原农险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政策答疑、发放资料等实地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救助政策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定期公开救助基金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