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高新区财政局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优化生产生活条件,高新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发展主题,全面梳理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全力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2023年,平顶山市高新区财政局争取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资金169万元,有效提高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内容
坚持“四议两公开”管理模式,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重点选取“村内户外”道路建设、沟渠硬化、堰塘清淤扩容、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文体活动场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项目。严格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规定程序执行,审查内容聚焦项目是否符合财政奖补范围、是否增加新的村级债务、是否为群众知晓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
二、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努力做到同类项目集中化、申报资料精细化、项目内容特色化,规划符合规律不折腾、整村推进不重复,克服乡村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实实在在改善农村民生现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2023年确定实施项目5个,分别是遵化店镇溪庄村、汝坟桥村、屈庄村、遵化店村道路硬化项目和屈庄村污水治理项目。
三、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实施实行统一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统一项目招投标、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质量监督、统一审计决算,项目监管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统筹规划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公开公示到位、资金整合到位,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成为既规范操作、又公开透明的民心工程。
四、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建立村民代表监督委员会制度,跟踪监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把好质量关。完善项目督促检查制度,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实行财政所、镇政府和区财政三级验收制度,及时纠偏出现的问题。按照“谁重视、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真正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